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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水建設函〔2026〕43號
各市水利(水務)局、廳直有關單位,省引江濟淮集團有限公司、省巢湖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省監獄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省紀委第十一屆六次全會部署要求,聚焦當前我省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質量短板和風險隱患,全面筑牢工程質量安全防線,現就進一步強化水利工程建設質量風險隱患防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壓實質量管理工作責任
(一)深化質量意識,堅守質量底線。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是工程的生命線,事關工程效益發揮、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水利事業長遠發展。各地各單位要深刻認識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千年大計、質量第一意識,扎實做好質量理念宣貫工作,持續完善質量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質量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堅決守住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底線,推動全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水平整體躍升。
(二)擰緊責任鏈條,壓實各方責任。各地各單位要嚴格履行質量監管責任,督促項目法人落實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其余參建各方強化質量主體責任。參建各方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機構,結合工程特點制定質量管理制度,落實崗位職責,實現工程建設全流程質量管理。要明確質量責任主體、簽署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做好質量責任公示、建立質量責任信息檔案,切實履行質量終身責任制。要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強化質量風險隱患防控,嚴格合同履約,按程序設計變更,把好原材料和產品入口關,做好工程質量檢驗與驗收,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可靠。
二、強化風險隱患防控,嚴把工程建設源頭與過程關口
(一)強化原材料與設備全流程管控。項目法人、施工單位要依法依規開展招標采購,優先選擇資質齊全、信譽優良、質量穩定的供應商。所有原材料、設備進場時,必須核驗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型式試驗報告等資料,按規范頻次開展見證取樣和抽檢,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入庫、不得使用、不得計量支付。要規范原材料及設備分類堆放、防潮防銹、標識標注,嚴禁混存混用、過期使用、降級使用。建立材料設備采購、進場、檢驗、使用、核銷全流程管理臺賬,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從源頭杜絕以次充好、調包替換、虛報用量等行為。
(二)強化土建工程施工質量管理。項目法人要組織開展全覆蓋質量隱患排查,緊盯測量基準點未復測、地基基礎處理不到位、鋼筋制安和埋件安裝不規范、大體積混凝土溫控不到位、主體結構混凝土出現貫穿裂縫等突出問題,督促相關責任單位限期整改、閉環管理。設計單位要重點強化基礎防滲等關鍵環節設計,從源頭保障工程建設質量。監理單位要嚴格落實隱蔽工程、關鍵部位旁站、巡視和檢驗制度,強化施工過程質量管控。施工單位要制定專項質量防控措施,全流程精細化施工管控,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
(三)強化設備制造安裝質量管理。聚焦設備結構尺寸超差、焊接質量通病、涂層厚度與附著力不達標、外購外協件不合格等制造問題,以及機組安裝、輔機系統、防雷接地、線纜敷設、信息化(數字孿生)等安裝環節質量風險,各責任主體要各司其職、協同防控。項目法人統籌做好設備出廠、進場驗收,安裝調試及全過程管控;監理單位按合同開展駐廠監造和安裝質量檢查;制造單位嚴格落實廠內試驗檢測,確保設備參數達標;安裝單位嚴格按照施工方案規范作業,保障設備安裝質量。
三、嚴格質量檢驗與驗收,持續加強工程質量檢測管理
(一)規范工序與單元工程驗收。參建單位應嚴格按照水利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開展質量檢驗與驗收,過程檢驗資料隨工程進展同步形成,驗收文件內容真實完整、手續完備,堅決杜絕資料后補等違規行為。不合格工序(單元)必須返工整改,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一階段施工。
(二)強化隱蔽工程與關鍵部位驗收。重要隱蔽、關鍵部位單元工程應按規定在驗收前開展檢驗、檢查,經聯合小組驗收合格后做好完整影像及相關記錄歸檔工作。積極推行隱蔽工程舉牌驗收制度,驗收條件不具備、質量不合格、隱患未清零、資料不齊全的工程,一律不得通過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覆蓋的,責令返工并嚴肅追責。
(三)強化質量檢測和成果管理。嚴格落實施工自檢、監理平檢、項目法人全過程檢測,必要時政府監督抽檢,發現檢測數據異常、指標不合格的,立即停工核查。加快推進質量檢測服務系統和檢測監管系統全省應用,督促轄區內檢測單位將規定檢測項目數據及時上傳省級監管平臺,堅決杜絕“檢測合格、實體不合格”現象。
四、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形成強力震懾
(一)從嚴查處質量突出問題。各地各單位要強化質量監管,加大暗訪督查、飛檢頻次和力度,對項目法人履職不到位,勘察設計文件深度不足,監理旁站缺位、監管寬松軟,承建單位偷工減料、虛報工程量、降低工程建設質量標準,檢測單位虛假檢測、篡改數據等行為實行零容忍,一經查實,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二)持續強化誠信建設。各地各單位要及時將水利工程建設質量事故及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按程序報送省水利廳。省水利廳將按規定納入水利建設市場信用管理,并按規定在工程招標投標、政府采購、評優評先等中應用。
(三)暢通舉報與監督渠道。各地各單位要強化社會監督,主動公布水利工程質量問題舉報電話、信箱等,對舉報線索及時核查處理。對打擊報復舉報人、隱瞞質量問題、阻撓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https://slt.ah.gov.cn/xwzx/tzgg/123290581.html
安徽省水利廳
2026年2月26日